從前從前,
有個小職員為了公司,自願留下來加班到晚上,
他只是覺得有些事情在自己能力所及,應該做到好,
至於津貼、補休假時數什麼的,並不在他原本的考量範圍裡。
那晚,他回家的時候忘了打卡,
第二天公司告訴他,要他補請半天的假,否則就以曠職論。
他的主管幫他和公司反映,擔保他手底下這個小職員昨天真的做到晚上才走,
但公司仍然拒絕了。
從前從前,
有群學生為了系上,自願跳出來擔任學會幹部,
他們辦了一場又一場的活動,而並不求什麼實質回報,
只希望同學感覺到系上的溫暖、學校的用心。
那晚,他們向學校借了場地舉辦活動,
學校把會場的冷氣切掉,在立夏過後梅雨季節的第一個晚上。
行政大樓的辦公處,5人,冷氣吹到有點寒意;
活動會場的會議廳,100人,忍耐著悶熱以外還是悶熱。
系上的小助理幫他們向學校反映,請校方為學生做點什麼,
但學校仍然拒絕了。
我不知道上面兩個故事之間有什麼關連性,也不知道那關我自己什麼事。
我只知道一間漠視員工的公司必然沒有人要為它盡心盡力,
一間漠視學生的學校必然永遠拿不到評鑑第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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