禮拜四中午下哨後,我到待命伍室補眠。
快3點的時候,修偉把我叫起來,要我去服務台跟現在在那的弟兄換班,
我看看錶,心裡想著距離放假還有2小時58分。
第一次到服務台站警衛,
所謂警衛,其實不過是腰上掛著一支警棍坐在裡面,只偶而起來掃掃地就好。
這工作正適合一週來夜哨接著日哨站而兩足腳底板疼痛不堪的我。
下午來洽公的民眾不多,
我盯著牆壁上的電視,看了[V]的MV一支又一支,
直到開始播我愛黑澀會的時候才失去興趣。
這時進來了一位婦人,她走到眷屬業務的櫃檯去,說是要辦理水電費減免。
櫃檯大姐看了看她的資料,搖搖頭對她說:
「妳先生71年就退伍了,你們72年才結婚,按照規定不能給妳眷屬優待!」
那位婦人很錯愕,不斷向櫃檯大姐解釋她本身的情況,
但最後大姐仍舊是請她回去了。
她經過我身旁時,我除了起身目送她離開,
完全不能表達任何我為她感到的遺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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